买房子是一件值得高兴的大事,但多数购房者在签房屋买卖合同时,房屋还是开发商没建好的期房。购房者在签完合同并付完房款时,尚看不到自己买的房子,等到开发商交房,购房者验房时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开发商交付房屋时,购房人不管有没有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验房前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收意见表(如《楼宇验收记录表》)等。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
如果遇到证书不齐全的,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文件”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另外,验房时,购房人不仅要验屋内,对于小区的整体规划也要仔细查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同期建设的车库、会所、景观园林等。检验配套设施时,可按《购房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及开发商在售楼时的承诺查验。如果在入住后发现问题,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整体维权途径
一、与开发商直接交涉许多未完工的项目,购房者只能依靠沙盘想象自己未来入住小区的模样。其实,沙盘与现实版的小区存在着很大差距的。
1、准备证据和材料。提前搜集资料,整理好房屋存在问题的图片、文字等证据,提前做好准备。同时需要查询专业知识,以免与开发商交涉中被忽悠。
2、确定房屋质量问题。给出证据,开发商认可;开发商不认可,可申请房屋评估机构做鉴定,根据专业机构的评定结果确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3、与开发商协商。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可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解决。或要求开发商修复房屋,排除相关隐患问题;若基于开发商违约在先,可要求解除合同,即退房;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二、其他途径
1、 直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可拨打123125全国热线电话或上消费者协会官网投拆。
2、 找负责的行政主管机关。质量问题找建委,房屋合同找工商局进行申诉。
3、根据原先的约定仲裁。前提条件是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仲裁协议,但只有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而另一方已向法院起诉,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4、到人民法院起诉。一般调解途径不能解决问题,且购房者掌握充分的证据,可请专业律师就开发商侵权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
5、通过媒体曝光。诉诸媒体,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但注意业主切勿扭曲事实、造谣,侵犯他人或者企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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