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莫如深(huì mò rú shēn)是一个汉语词语,出自《谷梁传·庄公三十二年》:“何也?讳莫如深,深则隐。苟有所见,莫如深也。”基本解释为原指事件重大,讳而不言。后指把事情真相隐瞒得很深。
成语解释:
【成语】 讳莫如深
【拼音】 huì mò rú shēn
【解释】讳:隐讳;深:事件重大。原意为事件重大,讳而不言。后指把事情隐瞒得很深。
成语出处:
【出处】 《谷梁传·庄公三十二年》:“讳莫如深,深则隐。苟有所见,莫如深也。”[1]
【举例造句】 中国则讳莫如深,枢府举动,真相不知。 com ★清·梁启超《论报馆有益于国事》
相关典故
春秋时,鲁庄公有好几个妻妾。他的妻子哀姜没有生育,于是她的妹妹叔姜跟着嫁给庄公,并生了一个儿子叫启。而哀姜与庄公感情不好,与庄公的庶(妾所生的称庶)兄庆父私通。
庄公最宠爱的是孟任。孟任生了一个儿子叫般,庄公一心想使公子般继承君位。庄公的妾成风,也生了一个儿子叫申。成风希望申能继承君位,就请鲁庄公的弟弟季友帮忙。但是季友认为,公子般的年龄比公子申要大,没有答应。
不仅是庄公的妻妾想让自己的儿子继承国君,就是庄公的庶兄庆父也想继位,并且得到了庄公的庶弟叔牙的支持。庄公病重时就问过叔牙,他死后由谁继位最合适。叔牙就向他推荐庆父。这当然不合庄公的心意,接着他问季友,季友表示,愿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扶植公子般继位。
公子般长大成人后,与梁氏女相爱。一天,有个叫荦(luò)的养马人唱了首歌调戏她。公子般知道后,就叫人用鞭子抽打了荦一顿。荦对公子般怀恨在心,便投靠庆父打算伺机报复。
庄公死后,季友设计毒死了叔牙,准备立公子般为国君。正巧这时公子般的外祖父也病死,他就去吊丧。庆父认为这是夺君位的好机会,就派养马人荦去把公子般杀了。季友得知这个消息,知道是庆父主使这件事的,接下去一定不会放过自己,就逃到陈国去避难。
庄公的妻子哀姜见公子般已死,就怂恿庆父继位。但庆父考虑到庄公的庶子公子申和公子启都在,自己继位还不是时候。由于公子申年长,很难控制他,公子启年仅八岁,又是哀姜妹妹生的,所以最后立公子启为国君。这就是鲁闵公。
两个合计定当后,就为公子般发丧。庆父还借发讣告为名,出奔往齐国,争取齐桓公的支持。不到两年,庆父杀了闵公,准备自己当国君。人们见他杀了两个国君,太残暴了,纷纷起来反对。逃到陈国的季友乘机号召鲁国人民杀死庆父,庆父吓得逃往齐国。季友回国后,立公子申为国君,这就是鲁僖公。后来,庆父被逼得走投无路只得自杀。
孔子《春秋》中记载这段历史时,轻描淡写地说,庄公死的那年,公子般死去,庆父到齐国去并不明记其事。后来,阐释《春秋》的《谷梁传》在评论这件事时说,庆父明明是出奔到齐国的,却说是到齐国去的。为什么这样记载呢?那是因为事件重大,如实记载会伤臣子之心,所以隐瞒起来不说。孔子没有将这段历史写进《春秋》,人们说他是“讳莫如深”。
《谷梁传·庄公三十二年》:“公子庆父如齐。此奔也,其曰‘如’,何也?讳莫如深,深则隐。苟有所见,莫如深也。”杨士勋疏:“深,谓君弑、贼奔之深重。以其深重,则为之隐讳。”后指把事情瞒得很紧,不肯走漏一点消息。
史官春秋笔法
《春秋谷梁传·庄公三十二年》:“讳莫如深,深则隐。苟有所见,莫如深也。”这里,作者借鲁庄公的家内丑事,点出一个“讳莫”的前尘典故。“莫”字本义在春秋前为“暮”,表示日落后的时间。或为膜、幕、瘼、谟等含义,并没有不能说、不可说等等的否定含义。历史不能说的隐讳太多,为何不说讳赵如深、讳楚如深、讳弗如深、讳庆如深之类的字眼呢?因为,这里先存在一个讳谈周携王莫国之事的前尘典故。周携王与弑父杀弟、灭亡周室的废太子姬宜臼之间,周携王显然有充分的王位继承权,但却被诸侯们废掉了,周室也从此王权削落,这是姬姓诸侯之间讳不可言的隐秘丑事。
正统史书《春秋》《史记》皆无周携王的历史记载,但西晋初年出土的魏国史书整理成《竹书纪年》却有周携王及周二王并立的历史记载,近年出土文物战国楚简《系年》也有周携王的历史记载(详情请参阅“史籍记载”)。这说明,东周初年二王并立的历史真相被人为地、克意地掩盖。尽管如此,历史真相也会偶然地漏出一鳞半爪,体现这个王朝的真实存在。
《春秋》有“郑伯克段于鄢”的著名篇章,原文应该是“鄚伯克段于鄢”。后人将鄚伯之事错误移植到郑伯身上了。郑国是公爵国,应该称郑公,不能随意降称郑伯。鄢姓的郡望在河北范阳郡、山西太原郡,古代那里生活着大量的鄢姓人群。而河北范阳、山西太原则正是春秋时期周携王姬望的鄚国势力范围。
《战国策·赵策二·武灵王平昼间居》:(赵武灵王说)“......今吾国东有河、薄洛之水,与齐、中山同之,而无舟楫之用。自常山以至代、上党,东有燕、东胡之境,西有楼烦、秦、韩之边,而无骑射之备。故寡人且聚舟楫之用,求水居之民,以守河、薄洛之水;变服骑射,以备其参胡、楼烦、秦、韩之边。且昔者简主不塞晋阳以及上党,而襄王兼戎取代,以攘诸胡,此愚知之所明也......”
这里说到的地理位置——中山国东南部、赵国东部、齐国北部(黄)河、薄洛之水的“水居之民”,正是战国时期莫国所在。但赵王说到“水居之民”时,居然是“求水居之民,以守河、薄洛之水”。什么语气?一代英雄赵武灵王,居然用“求”的语气。这些“水居之民”的地位为什么这么高?为什么不直接点明其国家名字、君主姓名?称“水居之民”而不称其君主名字,这里显然存在一种隐讳,其势力主人之名不能在君臣言论中公开谈及。
而《史记》则省略了《战国策》中赵武灵王“求”水居之民守河的话,改为“夹水居之民”,话语中也揭示了赵国边界未到两河地区,这就是莫国所在。《史记·赵世家》:“......吾国东有河、薄洛之水,与齐、中山同之,无舟楫之用。自常山以至代、上党,东有燕、东胡之境,而西有楼烦、秦、韩之边,今无骑射之备。故寡人无舟楫之用,夹水居之民,将何以守河、薄洛之水;变服骑射,以备燕、三胡、秦、韩之边。且昔者简主不塞晋阳以及上党,而襄主并戎取代以攘诸胡,此愚智所明也。先时中山负齐之强兵,侵暴吾地,系累吾民,引水围鄗,微社稷之神灵,则鄗几于不守也。先王丑之,而怨未能报也。今骑射之备,近可以便上党之形,而远可以报中山之怨。而叔顺中国之俗以逆简、襄之意,恶变服之名以忘鄗事之丑,非寡人之所望也。”改“求水居之民”为“夹水居之民”,语言更隐秘了。
影射周携王与周平王
周携王:姓姬,本名姬望,尊号携王、周携王、惠王、周携惠王。姬望的父亲是周宣王姬静,母亲是姜后。周幽王继位,为政昏虐,迫使弟兄宗族漫散各方,姬望东迁钜鹿(古钜鹿所指范围极大,约在今天河北省中南部、山西省东部),初封莫国(今河北省任丘县周边地区,都鄚阳城或望都县,鄚阳城即古颛顼城)。幽王宠爱褒姒,废申后及申后所生太子宜臼,改立褒姒为后,立褒姒之子伯服(一说名伯盘)为太子。废太子姬宜臼走西申,托庇于外祖父申侯。幽王欲成就太子伯服,出兵包围申国,强令交出废太子。申人不肯交出废太子,周幽王便与申国交战。申侯联合缯国、犬戎偷袭周幽王大军,幽王及太子伯服败死,郑桓公为护幽王亦力战死,周室灭亡。犬戎大军焚烧、抢掠周朝京城镐京,杀贵族卿士大夫无数,虏王后褒姒北去。
周幽王被杀后,由于姬宜臼太子位早已被废,其交通敌国犬戎、弑父杀弟、灭亡西周王朝的恶行,已经丧失继承王位资格,故虢公姬翰等大小十几家诸侯共同拥立周宣王次子、周幽王之弟姬望为新的周王。约以今河北省望都县(汉亦称望都县)或任丘县(汉称鄚县)鄚阳城为王都,其京畿地区包括战国时期的莫、易二地(约含今易县、定兴县、容城县、安新县、雄县、任丘市、保定市、清苑县、望都县、高阳县。高阳县,汉称广望县,并置广望侯),以辛未年(公元前770年)为周携王元年。设立百官,建造宫殿,修筑城墙,发行莫字空首布货币,同时发布文书,诏告天下。
初,晋国并未拥护弑父杀弟的周平王。周携王治政二十一年,东土无战事,各族和平发展,其日益强大的国力却威胁到晋国向东北方向的拓疆发展。公元前750年(即周携王二十一年),晋文侯为排除拓疆障碍,趁周携王姬望巡视北地虢族时,以姬望无权继承幽王大统之名袭杀之,进而派兵攻打莫国都城,鄚阳城由此毁于战火。
袭杀周携王,迎立周平王,确立天子正统,晋文侯由此获得拥立周平王的投名状,“晋人焉始启于京师”。周平王得知晋文侯袭杀周携王,欢喜不已,立刻挥笔写下《文侯之命》表彰晋文侯功绩。周平王在册命的结尾处肉麻的写道:“族父义和啊!您能够光耀您英明的祖先唐叔……继承和发扬文王和武王的美德。您很伟大,在国家最困难的时候您保卫了我。像您这样的前辈是值得敬重的,我很赞美!”(《尚书·周书·文侯之命》)[2]
周携王死后,其势力分解为多个国家,现知名字的就有近十个国家。但周平王极力掩盖历史真相,正统史书不记周携王史事,世人对周携王莫国之事讳“莫”如深。“讳莫如深”这个成语就与周携王的莫国有关。且莫字字义也从周携王的莫国开始发生了转变。历史资料的缺失,导致今人对西周末年从钜鹿到渤海湾一带地区势力全部空白。
周平王结交外敌犬戎、弑父杀弟、灭亡周室的罪行,治政期间为保王位向秦、郑、晋等国送出大量周土,以致周朝国力、疆域大失,是典型的卖国求荣君主。晋文侯杀周携王之事极其重大,周人史官绝口不提;向来重视史事记述的鲁国史官也绝口不提;讲究儒家仁义礼智信的孔子,作《春秋》也绝口不提。显然,周平王对这丑事或曾下过封口令,销毁一切历史证据。又或者,表面讲究仁义道德的中原华夏各国自感理亏,自动封口。只有僻处南蛮的荆楚史官,后期三家分晋而崛起的魏国史官,才分别在楚简《系年》及魏史《竹书纪年》中提及。
文化影响:
史书里,对于无法避免而要言及莫国之事,当时的诸侯们就尽力不提莫国之名。比如说,赵武灵王想攻占中山国,而莫国就在中山国南部,占据着两条河道及大片土地。赵武灵王提到其国境东北面莫国之地时(黄河至津水),既不说是中山国土,也不说是燕国国土,更不提是莫国国土,只以“夹水居之民”称之。但这个国家叫什么名字?主人是谁?竟然都不敢在君臣言论之中提及。
周携王虽亡,但其国土(指周携王的京畿之地)还是归属周天子。周虽弱,但毕竟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只要七国中任何一国还没取得统一天下的实力,谁也不会提前灭掉周王室,否则就会被群起而攻之、灭之而有名。所以,这片土地或者还叫莫国,又或者叫周天子的飞地。赵灭中山国后,索性就将莫国故土——莫、易二地平白送给燕国管理,因燕国也是姬姓侯国,有一定的继承权。
因为东周各国对莫国周携王之事避讳而不谈,因而就有“讳莫如深”的说法。后来《春秋谷梁传·庄公三十二年》记载:"何也?讳莫如深,深则隐。苟有所见,莫如深也。"从此,“讳莫如深”就被解释为原指事件重大,讳而不言,后指把事情真相隐瞒得很深。
“莫”字本义,原是指日落后的时间。《说文解字》说:莫,日且冥也。所以“莫”,又通“暮”。莫字,本来没有“不、非、无、没有”等等的否定含义。查遍各书,莫字有多种解释或含义,但在东周周携王之前都没有“不、非、无、没有”等等的否定含义。需要用否定语义文字时,莫国周携王之前都用否、非、无之类的字。自从周携王莫国之事后,诸侯各国讳“莫”如深、闭口不谈,莫字从此就有了否定的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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