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可以同时申报租房和房贷吗
法律分析: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桥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雀迹尽的义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敏岁磨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同时有房租和房贷退税哪个
首先,纳税人个人住房贷款利罩笑悄息和住房租金不能同时扣除,只升轿能二选一;
第二,根据所在地域选择享受的扣除类别。比如是在北上广深或者省会,建议选择住房租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关于住房的贷款利息扣除,新个税规定: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物渣的利息扣除。
房贷退税跟租房退税冲突吗
退税即有租房又有房贷的。但是二者只能选一个。
1、由于目前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购买期房的人,往往是已经开始还房贷了,但是并没有交房因此同时还在租房住。那么,这部分人群的在房子的开信唤销就有两份。根据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的规定,首套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是可以用于抵扣个税的,那么两者可以同时抵扣么?
2、这里大家要注意了,个税抵扣只能选择其中一样,并且要符合个税抵扣的条件。新个税规定了,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滑侍凯加扣除。谈慧这样来看,这两个其实是冲突项目,不管怎么样只能选其中一项扣除。
个人所得税不能同时从住房贷款和租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抵扣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且应符合个人所得税抵扣条件。新的个人所得税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特别附加扣除。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两个项目实际上是冲突项目。在任何情况下,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进行扣减。
房贷和租房可以一起退税吗
房贷和租房不可以同时抵扣个税,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猜薯孝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穗稿性、完整性负腊埋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毁困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轮余蚂住房贷款手如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为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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