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原公安
代办信用卡、银行卡、电话卡
这种买卖可千万别干!
当心让自己变成犯罪分子的帮凶
近年来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各种传统犯罪日益向互联网迁移,网络犯罪呈高发态势。犯罪分子实施电信诈骗、开设赌博网站、洗钱等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均需要使用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的支付结算。随着通讯、金融行业实名制政策的落地,犯罪分子为了规避公安机关调查,只能购买他人实名登记的银行卡、手机号码卡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现在想办张手机卡可以说是非常方便
只要拿着自己的身份证
到各个营业厅就能实名办理
那如果有人告诉你用身份证代办电话卡
就能得到50~100块
你心动了吗?
用自己的身份证花上几十元办理两张银行卡再出售给他人
轻轻松松就能赚到4000元
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你心动了吗?
现在你还相信朋友圈、群里所谓代办赚钱“对本人无任何影响、15天即可注销、日结2750元”的美好愿景吗?
当心贪图小利最终陷入牢狱之灾!
诈骗套路
骗子用的作案手机号码每天都在更新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关键作案工具“手机号码”
很多是通过购买你开的卡
然后一级级流转到骗子手中实施诈骗
一张电话卡为何能从50元升值成250元?
今天带你看清“套路”
第一步:办黑卡团伙甲某冒充“业务员”,以推销业务为由,以50~100元/张的价格,或赠送米面油等礼品,专门找大学生、老人以及无业或低收入人员使用本人身份证到运营商营业点或代办点实名办理电话卡。
第二步:当地黑卡团伙乙以70~150元/张的价格收购这些电话卡。
第三步:当地黑卡团伙乙再以150~180元/张的价格卖给全国地下黑卡组织丙。
第四步:全国黑卡团伙再以200~250元/张的价格卖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骗子。?
典型案例
2019年6月份,陈某听朋友张某说,只要把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卖到境外去给他人使用,就可以轻轻松松地赚到钱。正愁着没钱花的陈某听后,觉得这个赚钱的方式轻松简单,虽然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可能会被用作非法用途,但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及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卡、U盾以4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并将银行卡、手机卡等物通过快递邮寄至张某提供的地址。后经公安机关调查,陈某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网络诈骗,被害人汇入陈某银行账户的钱款合计人民币20万元。
后陈某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划重点!
售卖电话卡、银行卡,小心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售卖“伪实名”电话卡、手机卡的行为,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或构成非法经营罪;其窃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或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明知买卖“伪实名”手机卡是为了实施犯罪活动(如电信诈骗等)的,将视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上述案例中的陈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其名下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警方提示
擅自买卖实名电话卡、银行卡属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
不要将自己的手机号、银行卡、身份证
转借、转租、买卖给他人
转发提醒!
贪图小利会影响一生征信
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标签: 实名认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