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格物致知什么意思
人的认识和行为要一致,不可口是心非。观察事物要细致入微,用心揣摩,从而在该事物中得出道理和知识,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
格物致知:格,推究;致,求得。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出自《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拓展资料:
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阳明文化的核心。先有致良知,而后有知行合一。
王阳明“知行合一”论的内涵有三个要点:
第一,知行只是一个工夫,不能割裂。而所谓“工夫”,就是认知与实践的过程。
第二,知行关系是相互依存的:知是行的出发点,是指导行的,而真正的知不但能行,而且是已在行了;行是知的归宿,是实现知的,而真切笃实的行已自有明觉精察的知在起作用了。
第三,知行工夫中“行”的根本目的,是要彻底克服那“不善的念”而达于至善,这实质上是个道德修养与实践的过程。
显然,王阳明所谓的“知”即“吾心良知之天理”,其所谓“行”即“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的道德实践。可以说,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在本质上是集道德、伦理、政治于一体的道德人文哲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知行合一”的内涵与现实意义
格物致知 知行合一是什么意思
“格物致知,知行合一”意思是人的认识和行为要一致,不可口是心非。
观察事物要细致入微,用心揣摩,从而在该事物中得出道理和知识,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
格物致知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重要的认知理论。它与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其起源及发展早期,基本是以道德化诠释为主。到宋代时,心学派基本沿袭了早期道德化的诠释方向,但理学派则强调其中的理性精神,对宋代科学的兴盛影响重大。
在明清之际,受时代变化的影响,实证化的取向更加显著,使格物致知论发生了重大的理论转型,为近代中国与西方科学技术的对接铺平了道路。而到近代之后,格致论几乎完全成为西方科学技术的代称。
所谓的“格致”,是“格物”与“致知”两个概念的简称。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这两个概念密切相关,故常常放在一起作为一个概念使用。简略说来,格物致知论就是中国文化与哲学中关于认识世界的方法或方式的理论。
仅从字面上进行初步解释:所谓格,即推究之义;所谓致,即求得之义。格物致知即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这种解释较倾向于现代认识论与知识论的角度。其实同其它很多中国哲学的概念一样,它还含摄着价值论、工夫论等多方面的内涵。
“格物致知”和“知行合一”
程朱理学认为:真理存在于事物本身。要认知真理,须做到格物致知,也就是通过推究某种事物的终极原理,求得全部事物乃至宇宙的普遍真理。
——这看起来简直就是近现代物理学的的发端啊!NO,NO,NO!不是,理学只是用来指导自己的精神境界的,所谓“天人合一”,一句话就是“ 美好的精神境界世界万物本质就有,且可以对应到人心 ”。比如“格竹子”,通过推究发现竹子的“外直中空,虚心有节”,所以君子应当学竹子虚心有节啊。
而陆王心学认为:精神境界的真理就存在于人的内心。要认识到真理,要知行合一,为什么呢?人的内心本身是存在真理,而人的行为太多的不能接近真理甚至相背,是因为人的内心很容易蒙尘,所以要用和内心的良知一致的行为来接近真理(拂去尘埃)。说到底,一句话就是: 人人都是圣人,你所要做的,就是只是要用行动积极地去接近你的内心良知。
这看起来很像佛家的心灵鸡汤啊,对,就是心灵鸡汤!
“身似菩提树,心似明镜台。时时常擦拭,不可染尘埃”。
而且还是佛家里的相对低境界——苦修,非高境界的“空明顿悟”。甚至于还有某些所谓学者的“不让雾霾进到你的心里”的味道,是不是很熟悉?
但实质上心学的最大作用是用来反对理学,或者说为了更正他们(陆王)认为的儒家正统。而这确实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理学横行宋明,虚伪无度,“孝”更变成了一种政治上的行为艺术。而陆王心学直击人心,希望能真正寻找到人心的精神真理。
心学于中国大陆来说,一直相对不受重视(这是必然,因为没有哪个政府是希望社会有太多的圣人的,哪怕是“非暴力,不合作”)——而日本则把心学发展极致成武士道精神。这几年好多人推崇陆王心学,我认为是物质发展到一定程度了,人们更注重人的内心修炼了。 但鸡汤也好,道德也罢,不强灌别人就好,只用来约束自己,还是非常有意义的。
最后,“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中国古代的哲学典籍从来就不是给人容易看懂的。对于那些醇儒道学来说,带点猜不透的神秘主义,让后人有诸多的解释和争论,这才是好的。以上只是我个人的认知,希望能用讲得明白的方式说出来,但本身玄之又玄的东西,谁又能真正说明白呢?
“格物致知”和“知行合一”的区别?
格物致知:
注解:1.格:推究;致:求得。探究事物原理,而从中获得智慧(或从中感悟到某种心得)。2.使知道事物风格的能力,然后能使你知道 人生百态。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 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事物道理的一个理论,已失佚,源于《 礼记‧ 大学》八目—— 格物、 致知、 诚意、 正心、 修身、 齐家、 治国、 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但《 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 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发行的第六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知行合一:
注解: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科学知识,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
知行合一是明朝思想家王阳明提出来的。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是指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
何谓格物致知?何谓知行合一?
心与理,是不同的概念。心便是宇宙,理便是宇宙中的规律。心与理的关系,是共生关系。
朱熹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
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认识发展:
心学家陆九渊从“尊德性”和“发明本心”出发,认为“圣人之言自明白,且如弟子入则孝,出则悌,是分明说与你入便孝,出便悌,何须传注,学者疲精神于此,是以担子越重,到某这里,只是与他减担,只此便是格物”(《陆九渊集·语录下》)。
事功学派陈亮认为“格物”是要考尽天下事物,“故格物致知之学,圣人所以惓惓于天下后世言之而无隐也。夫道之在天下,何物非道,千涂万辙,因事作则”(《陈亮集·与应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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