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事件(1946年台湾228事件)

昕阳小编 273 0

“二二八事件”指的是

1947年发生在台湾的“二二八事件”,为台湾光复之后发生的大规模流血事件,也在台湾和中国现代史上写下了沉重的一页。二二八事件的导火线是1947年2月27日,台北市的一件私烟查缉血案。此事件触发2月28日台北市民的请愿、示威、罢工和罢市。同日,包围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的请愿市民遭驻署的卫兵攻击,事件因此由请愿转变而为对抗公署的政治性运动,进而激化为省籍、族群冲突。抗争与冲突在数日内蔓延全台湾,最终导致国军镇压。此事件中,造成许多台湾平民伤亡;而死亡人数有少于一千人至万余人的概估。

台湾 228事件始末是如何?

内容载自财团法人228事件纪念基金会

「二二八事件」源自一意外的圆环缉烟事件,事情的经过大致如下:

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时左右,专卖局接到密报…:

淡水港有走私船运入火柴、卷烟五十馀箱等情事,专卖局乃派叶得根、

钟延洲、赵子健、刘超群、盛铁夫、傅学通六名查缉员,会同警察大队

所派四名警察前往查缉,但当他们抵达淡水时,仅查获私烟五箱。不久,

又据密报人说:这些走私货已移到台北市南京西路的天马茶房

(太平町,今之延平北路)附近,按此a是台北最大的私货集中地。查缉

人员与警察先到太平町附近的小香园进晚餐,以便就近访查。下午

七时三十分,当他们到达现场时,私贩早已逃散,仅查获一位四十岁

寡妇林江迈的公私烟,拟将其全部公私烟和现金加以没收。 林江迈几乎

下跪苦苦地哀求说:「如果全部没收的话,我就没饭吃了,至少把钱和

专卖局制的香烟还给我吧.…。」但查缉人员不予理会。当时围观的

民众很多,纷纷加入求情的行列。林江迈情急,进而抱住查缉员不放。

其中一查缉员「叶得根」一气之下,用枪管打她的头,致林妇的头颅

鲜血直流,身旁的女儿也惊吓得哭起来。 目睹此景的群众极为气愤,

乃将查缉员包围,并高喊「阿山(外省人)不讲理」、「猪仔太可恶」、

「还给香烟」等情绪激动的话。查缉员见势不妙,连忙逃走,但群众

却紧追不舍。其中一查缉员傅学通为求脱身,乃开枪警告,不幸误射

当时在自宅楼下观热闹的市民陈文溪(年约二十岁,次日死亡)。查缉员

逃至永乐町(西宁)派出所,后转至警察总局(中山堂旁),激愤的民众

将查缉员的卡车玻璃捣毁,并将卡车推倒於道旁,然后包围派出所要

求交出凶手枪毙。专卖局业务委员会常务委员李炯支与业务会第四组

组长杨子才闻报,於九时许赶往现场处理。当时约有百馀民众聚集,

见二人卡车抵达,均趋前欲加殴打,李、杨乃转至台北市警察局。

群众尾随而至,并已聚集达六、七百人。李、杨两人表示将会惩办

查缉员,惟群众要求将肇事人交出。两人不得已,会同北市警察局长

陈松坚,将查缉员六人送往宪兵队看管。但民众不满,要求立即将六名

查缉员枪决。李、杨两人以「刑罪罚恶,律有明文,未予擅便答覆」

为由,一再解释,但始终未获得谅解。 群众得知查缉员被送至宪兵队

(台湾新生报社对面)后,乃拥至包围,要求交出凶手。张慕陶团长严词

拒绝,并令一排宪兵上前摆出射击姿势,群众见状乃躲进新生报骑楼。

在场的见证人周传枝称:时任《台湾新生报》日文版主编吴金鍊好奇地

出来探视,见到周氏,即微笑打招呼。周氏问:「有锣没有?」

吴氏答:「有」,并转身入内取出铜锣。於是,雨一稍停,锣声叮当响

起来,群众又包围宪兵队。又有青年在街上敲锣大叫:「台湾人赶紧出

来报仇」,「不出来的不是蕃薯」,彻夜大声叫骂。部分民众则到台湾

新生报要求刊登此事,主编吴金鍊因奉有「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宣传委

员会」不得刊登事件消息的命令,而加以拒绝。民众威胁将以汽油烧

报社。吴金鍊不得已请社长李万居出面。李氏答应刊登,民众始离开

报社。次日,该报即以五号字刊登百字左右之报导。(页四八) 於是,

由缉私引起的伤人、杀人事件点燃了蕴蓄一年多的怒火,群众烧车、

包围警察局、宪兵队,要求立刻处决凶犯。在得不到满意答覆的情况下,

群众久聚不散,终於引发了次日的「二二八事件」。

二二八事件」诚为台湾历史上的一大悲剧。谓其为悲剧,可分为

两方面来看。就受难台人而言,不死於日据时期帝国主义者之摧残,

却死於他们日夜盼望回归的祖国军警之镇压; 他们容或批评政府,或

提出台人治台等要求,自信并无反叛政府的行为,竟因此被处死,且

多数并未经过公开审判的程序,甚或有秘密处决而尸首不存者,此

断非文明社会之作法。甚至有些伤亡者,根本未参加过反政府的行动,

只因军队肆行扫射而成为冤魂。就光复后来台服务的大陆籍人士而言,

虽然部分军人或公职人员有贪污、营私舞弊等劣行,但并非所有来台

人员尽皆贪官污吏; 然而在此事件中,部分大陆人士却成了代罪羔羊,

为不法群众盲目攻击,因而伤亡,其数目虽没有台人受难者多,但也

使得一些来台的公教人员心生恐惧而离开台湾,这些现象使大陆与

台湾之间加深了隔阂。不容否认的,一些殴打外省人或曾以武力攻击

机关、机场,甚至伤害人命者,仍应受法律制裁。故并非所有

「二二八事件」的伤亡人员,均为无辜受害者,必须予以区分。

228事件(1946年台湾228事件)-第1张图片-昕阳网

什么是228事件

“二·二八事件”又称“二·二八起义”,发生于1947年2月28日,是台湾省人民反专制、反独裁、争民主的群众运动。

1947年2月27日,国民党警员于“台北天马茶坊”的街头查缉私烟时,殴打烟贩林江迈致其流血。之后人民开始围观,警员想掏枪驱逐围观群众,却开枪误伤当地群众陈文溪(送医次日死亡)。

1947年2月28日,台北市民罢市、游行请愿要求交出罪犯,又遭国民党当局的镇压,激起了民众的愤怒,爆发了大规模武装暴动。几天之内,暴动民众控制了台湾省大部分地区。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急电南京求援,国民政府调驻守上海的21军在基隆登陆,进驻台北,对群众进行大规模镇压,运动最终失败。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现代史最重要的事件之一,之后台湾紧接着实施长达38年的戒严。

扩展资料:

228事件表现:

1、专制独裁

国民党对台湾人民实行军事独裁统治,行政长官公署集全省行政、司法、立法、军事大权于一身,形式上很近似于日本统治时期的总督,给人以不愉快的联想,认为国民党统治与日本人没有两样,都是专制独裁。

2、经济冲突

在接收和处理日本垄断资本方面,凡战前日本人所拥有的企业,国民党政府均以“国有资本”的名义接收,而这些资本几乎垄断了台湾工业、金融、贸易等各个领域。台湾省政府还设立贸易局和专卖局,对贸易和烟酒实行政府专营、专卖,这些都与台湾民间资本、工商企业界发生了严重的利益冲突。

3、贪污腐败

国民党跟在大陆一样,大员们热衷于“三洋开泰,五子登科”,热衷于下山摘桃子,吏治腐败,贪污盛行,军警横行,不到一年时间,接收变为“劫收”,台湾人民对国民党政府的态度由期望变为不满。上述原因造成了事件的最终爆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背景资料:血泪“二·二八事件”

二·二八事件的过程

台湾回归祖国后,蒋介石在大陆大打内战,大陆的经济危机也波及到了台湾,岛内通货膨胀,物价飞涨,台湾光复仅一年,台湾物价涨了100倍。台湾中小企业在国民党官僚资本的劫夺下,纷纷破产倒闭。加之农业歉收,致使当时台湾600多万人口中,有近三分之二的人贫困交加,饥寒交迫,人民怨声载道。

日本殖民者对台湾人民进行了长达半个世纪的统治,给台湾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老百姓们原以为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可以扬眉吐气过几天舒心日子。哪知他们美好的愿望很快就破灭了。人们对国民党政府的态度,由欢迎变为失望,最后成为仇恨。这种仇恨的情绪,由一件偶然的事情,点燃了全岛人民的反抗怒火。

1946年10月25日,在台湾光复一年后,蒋介石来到台湾,亲自参加光复一周年纪念会。虽然台上眉飞色舞,意气风发,但台下却反应冷淡。台湾人民欢天喜地迎国军的热情早已在一年的亲身经历中灰飞烟灭,跟大陆人民一样,他们“想中央,盼中央,中央来了更遭殃”。有人在旧总督府门前挂上一幅“狗去肥猪来”的漫画。台湾大学的一位教授对一位美国记者说:“你们美国人为什么对日本人那样宽宏大量,而对于我们台湾却如此残酷?你们只给日本扔了两颗原子弹,却给台湾放下比两颗原子弹厉害一千倍的蒋介石。”光复一年,台湾人民的兴奋变成了积怨,乌云笼罩在整个台湾岛,反专制、反独裁、争民主的群众运动一触即发,山雨欲来风满楼。1947年2月27日下午,时近黄昏。台北市南京西路天马茶房。中年守寡、带着一儿一女艰难度日的林江迈守在自己的烟摊旁,招徕顾客。突然,人群开始骚动,等林江迈反应过来时,已来不及跑了,台湾省专卖局专员叶得根带着另外9名缉私队员已将烟摊围住。林江迈向缉私队员解释、哀求,均无济于事。在拉扯中,一名缉私队员用枪托将林江迈打得头破血流。愤怒的围观群众与缉私队员发生冲突,打伤了缉私员赵子健与警员张启详,缉私员傅学通向人群开枪,当场打死无辜市民陈文溪。

当天晚上,部分群众拥到台北市警察局和宪兵团,要求严惩凶手。28日上午,更多的市民围攻了台湾省专卖局。下午,约有四、五百名群众来到行政长官公署,向行政长官陈仪请愿,竟遭卫兵开枪射击,当场打死数人。于是事态迅速扩大,游行、示威、请愿很快演化为大规模武装冲突,一场反独裁、反专制、反暴行、争民主、争自治的运动在全市漫延。陈仪随即宣布实行戒严,派出大批军警在全市大街小巷巡逻。

台北市民罢工、罢课、罢市,包围行政长官公署、警察局、日产处理委员会、电台等机关,放火烧掉台北专卖分局,甚至开始抢劫军用仓库,释放狱中囚犯,与军警不断发生流血冲突。起义民众还通过电台向全省广播,控诉军警的暴行,号召人民起来反抗。各地民众闻风而动,群起响应,围攻所在地机关、部门。由于当时国民党刚刚接管台湾,兵力不足,起义群众很快控制了除高雄、基隆以外的所有地区,国民党对整个台湾省的形势已失去控制。 1947年3月2日,台北市民众成立“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并随后在各地成立分会,代表民众就事件处理和台湾的政治改革与行政长官公署交涉。陈仪也派人参加了这个委员会。1947年3月8日,委员会通过其宣传部长王添丁起草的“三十二条要求”,包括实行地方自治、保障人民基本权益、废除专卖制度、减免苛捐杂税等条款,基本反映了台湾各界人士要求民主和自治的合理愿望。但是,随着起义规模的不断扩大,起义队伍中也混进了一些不良分子,包括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地方绅士和流氓,他们将三十二条扩大为四十二条,增加了一些不切实际甚至错误的主张,例如要求接管行政长官公署等,致使陈仪怒而撤出了派往委员会的代表,并加紧部署镇压行动。

早在1947年3月2日,陈仪见形势不妙,就急电南京:“台湾发生暴乱,已及全省,形势危急,请速派国军赴台救援。”蒋介石接报,经与国民党要员商量,均认定“二·二八起义”是“暴乱”,为防止事态扩大,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镇压。蒋介石立即电令驻守上海的21军火速乘船赶赴台湾增援,并限令于8日前赶到。

1947年3月8日中午,21军先头部队在基隆登陆。遭到起义群众阻拦后,21军竟在船上架起机枪向码头上的群众扫射。9日,国民党主力部队在血洗基隆后,进驻台北,与驻守在台湾南部地区的国民党“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缉联手,对起义群众进行大规模镇压。 虽然事件发生时的主要抗争目标是将腐败官僚赶出政府,但是由于国府迁移至台湾初期,外省人大多居于主管或等级较高的职位在长官公署的科股长,专员以上的316名中层官员中,也只有17名台籍人士,其余299名都是外省人或极少数的半山仔。因此将腐败官僚赶出政府的诉求转变成为打倒外省人的行动,甚至扩大事端以致于最后伤及无辜外省人。在事变期间,台人不仅反抗公署,也有殴打伤害外省人之事,因此国军登陆后,由于军纪不佳,所以立即采取对台人报复之行动。

事件爆发后,部分地区亦有台共乘机介入,如台中地区主导“三二事件”的谢雪红和杨克煌。谢雪红不仅利用示威群众并召开市民大会,以全面接管台中市的官方机构,更利用青年学生以武装“二七部队”组织,在处委会的议会路线之外,另辟一条武装路线。嘉义地区则自三月二日事件发生后,就显现出与其他地方不同的特质。嘉义民众与阿里山邹族原住民组成武装队伍,参加攻击红毛埤军械库及水上机场的军事行动,惟参加者大半是临时结合之民众,亦有嘉义地区不少社会人士支持反抗行动。

在二二八事件中,直接的族群排斥对抗虽然激烈,不过有出现了不少不同族群之间互相施救的事例。外省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何兆武在建国中学担任教师的时候经历过二二八事件,他在台大医院住院时,曾受到医院本省人护士的保护。 二·二八事件中牺牲受难者的详细明确数目因发生年代久远,加上国民政府的漠视,一直都有所争议。若引自若林正丈,他的估算数字是15,000人至28,000人。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例如当时政府所主导的滥杀行动,很多没有书面资料遗留,各界对二·二八事件确实的牺牲者人数,一直有极不一致的估算。从不到一千人,一直到十几万人不等。如Lai, Myers, and Wei所估算的数字是10,000以下。李乔则推估死亡人数为18,000人左右。伤亡人数估计值依统计的方法论不同而异,取中间数并没有意义。至于向二·二八基金会申请赔偿的有效案件,截至第119次董事会已审:2728件,其中成立2264件(死亡680件,失踪179,羁押、徒刑等1405件),不成立464件。惟此补偿案件数不等同于实际伤亡数字,原因有七项,在二二八基金会官网有详细说明.....

若干人士引用杨逸舟的著作《二二八民变》指出1960年行政院下令注销十二万有籍无人的户籍,做为二·二八罹难人数的一个参考数据。但是台湾户籍法规定申报过死亡就不再有户籍,民法规定失踪七年也能报死亡。所以这十二万人,没有一个在二·二八事变当年被申报死亡或失踪,才会十几年后还有户籍。而真正在二·二八当年罹难,申报过失踪或死亡的人,都已除户没有户籍,不会落在有籍无人的清单。所以所谓有籍无人,跟二·二八事变罹难人数无关。

二·二八事件死伤人数各方数字整理如下:杨亮功调查报告 死190人 伤1761人。白崇禧报告书 死伤1860人。《纽约时报》霍伯曼南京专电 死2200人。台湾警备总司令部死3200人。保安司令部 死6300人。监察委员何汉文至少死7000至8000人。《纽约时报》记者杜尔曼‧德丁专电 死1万人。台湾旅沪六团体1947年《台湾事件报告书》 死1万人以上。民政厅长蒋渭川1947年《二二八事件报告书》 死1万7000人至1万8000人。日本《朝日新闻》调查研究室 死1万至数万人。美国驻台领事馆副领事乔治柯尔死2万多人。行政院官方调查报告 死1万8000人至2万8000人。 以下所列人物为台湾二二八基金会所认定并公告的部分受难者列表,仅限于在二二八事件中及之后的屠杀行动中丧失生命或下落不明者,被捕入狱者则不记;由于该事件受难者过多,这里只是较有名的人物,不完全具备代表性。并按照受难者姓氏教会罗马字拼音顺序排列。

蒋渭川:知名非武装抗日人士蒋渭水的弟弟。当时国民党派特务暗杀,蒋渭川侥幸逃过一劫,但其女儿蒋巧云遭到杀害。蒋渭川虽然还是与国民党合作,但只是样版,而且失去台湾人的信任。

庄木火:瑞芳小学校长。

杨元丁:艺人伊能静的外公,基隆市副议长,被军人枪杀后踢入河中。

陈澄波:东京美术学校研究所毕业,画家;时任嘉义市参议员,担任和平使者去水上飞机场慰问国军,却被逮捕,未经审判公开枪毙于嘉义火车站前。

陈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博士,“大公企业公司”创办人;“二二八事件”后被警察带走而遇害。

陈能通:淡水中学校长。

简锦文:基隆要塞司令部军医,在军中被杀。

卢园:淡水中学化学科教师。三芝北新庄田心仔人。订婚当日早上,听闻陈能通校长长女之哀求,出门查看校长而遭两个持枪士兵射击中弹。陆路封锁,经淡水河以舢舨送双连马偕医院救治,不治身亡。

顾尚泰:西医。

廖进平:社会运动家。

许朝宗:艺人许效舜的祖父,八堵火车站副站长。

郭章垣:宜兰医院院长;遗言:“生离祖国,死归祖国,死生天命,无想无念”。

郭守义:基隆名医。

黄妈典:日占时代任朴子街长,事变时任台南县参议员;在新营被枪毙示众。

李瑞峰:律师。

李瑞汉:曾任台北律师公会会长。

李丹修:八堵火车站站长。

林连宗:台湾前制宪国大代表、台湾省参议员、台湾省律师公会会长、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委员;“二二八事件”死难者。

林茂生:台湾历史上第1个哲学博士(1929年)和留美博士;曾于终战后协助接收台湾大学,并创办《台湾民报》;“二二八事件”后无故被捕,一去不回。

蓝灯旺:基隆社寮岛居民。阮朝日:《台湾新生报》总经理,“二二八事件”后在自宅被强行逮捕,从此失踪。女儿阮美姝至今仍积极从事“二二八事件”研究,2002年三月十二日曾在屏东设立私人纪念馆(阮朝日228纪念馆),2007年六月纪念馆经营结束,文物分为四部份,分别保存于台北的台湾神学院、台南的真理大学麻豆分校、阮美姝228纪念室及施国政先生(阮朝日228纪念馆执行长)。

黄阿统:淡水中学训导主任。

施江南:医学博士,京都帝国大学医学部内科专攻。日占时期曾任台北州议员、“皇民奉公会”中央本部参事、“台湾奉公医师团”本部理事。战后曾任“台北市医师公会”副会长、“台湾省科学振兴会”主席。

宋斐如:台北高等学校﹑北京大学经济系毕业,行政长官公署惟1的1位做到1级单位副首长(教育处副处长)的台籍高级官员,《人民导报》创办人,“二二八事件”后在自宅被强行逮捕,从此失踪。

汤德章:律师。1946年参选省参议员,被列为候补参议员。228事件爆发后,3月6日“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台南市分会”成立,被推为治安组长。3月11日被捕,3月12日,汤德章被反绑悬吊刑求一整夜,肋骨被枪托打断,在遭受酷刑后,双腕被反绑,背后插有书写名字的木牌,押上卡车,绕行市街,然后押赴今日台南市民生绿园(已更名为汤德章纪念公园)枪决。汤氏被枪决后,士兵不让他的家人立即收尸,任其尸体暴露,经过家人一再哀求,才准许以毛毡覆尸,但尸体仍不得立即移走。3月中旬,国府派国防部长白崇禧来台“宣抚”。白氏来台后,下令将被关在军法看守所的所谓“二二八疑犯”,全部移送台湾高等法院审理,结果高等法院的判决书下来----“汤德章无罪!”

王添灯:日占时期实业家,战后曾任《人民导报》社长;“二二八事件”中被张慕陶的宪兵用汽油烧死。

王育霖:日占时期的律师,战后曾任新竹地检署检察官;“二二八事件”中被秘密处死。

吴金链:《台湾新生报》日文版总编辑。日占时期曾任《台湾新民报》台南支局长、宜兰支局长,并曾任职于总社社会部、政治部。因刊登“二二八事件”之报道被害。

吴鸿麒:吴伯雄之伯父。战后曾任台湾高等法院推事;“二二八事件”中在法院被带走,四、五天后,陈尸于南港坑道口。曾因判定一件军民纠纷,得罪一位军官而惹祸。

萧朝金:日占时期牧师;“二二八事件”时出面交涉被捕青年,一去不回,受尽酷刑后遭枪毙。

许锡谦:花莲人。战后参加三民主义青年团花莲分团,担任宣传干事及该团7名干事之一,“二二八事件”爆发后担任“青年大同盟”总指挥,“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花莲分会”成立后为该会重要干部。后走避台北,经当时官派花莲县长张文成及宪兵队游说其叔父劝说回乡,于返回花莲途中遭埋伏的军宪人员捕杀。杨照的外祖父。

张七郎:医师;曾任花莲县参议会议长、台湾省制宪国代;“二二八事件”后,与其三弟张果仁医师与长子张依仁被军队带走,一家三口均遭杀身之祸。后来证明是被当时的花莲县长张文成挟怨报复。其二子张依仁曾前往中国东北病院服务,医治过蒋介石腹泻。张依仁被搜身时,衣袋内有一枚现职军医上尉证章,及蒋的亲笔手条,才免去杀身之祸,后避居日本。当时,台籍人士林顶立任职保密局,借职务之便,诬告张七郎。官派花莲县长张文成请廿一师独立团第五连连长董至成密裁张家。因张依仁特殊的遭遇,保密局南京站在此事爆发,震惊地方之后,指示台湾调查站明确指出“张为一良善之代表,未曾参与事变之活动,似此不分善恶而捕杀,今后公家之事何人敢为。”尔后,林顶立定居中台湾安享天年至1980年。张文成下落不明,一说他后来返回大陆。

潘木枝:医生,免费医治付不出医药费的穷人,救了萧万长在内的许多市民的生命,事变时任民选嘉义市参议会参议员,1947年3月25日与画家陈澄波等多人没有经过公开审判就被公开处决,儿子潘英哲死在不久后的清乡扫荡中。

以上文章内容就是对228事件和1946年台湾228事件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标签: 228事件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