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振豪出狱了吗
没有。2013年1月,北京市一中院审理认定,段振豪与该案另一被告人共同贪污124万。除此之外,段振豪单独贪污5.85万,另一被告单独贪污17.85万,最终以贪污罪判处段振豪有期徒刑13年。
一审判决后,段振豪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2013年10月,北京市高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没有。2013年1月,北京市一中院审理认定,段振豪与该案另一被告人共同贪污124万。除此之外,段振豪单独贪污5.85万,另一被告单独贪污17.85万,最终以贪污罪判处段振豪有期徒刑13年。
一审判决后,段振豪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2013年10月,北京市高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段振豪们的悲剧
如果没有段振豪的妻子曹某写的帖子,我不知道段振豪是何许人,也不知道他做错了什么。这个帖子最终让中科院调查段振豪,“经调查,发现段振豪虚报冒领差旅费,涉嫌贪污,中国科学院监察审计部门核实后已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段现已被刑事拘留。”
段振豪的悲剧,比起老默来,在于娶错了妻子。老默的妻子在老默受到攻击后,快速的反应是给了来袭者一巴掌,维护老默,她对老默真有爱呀,可是段的妻子有没有爱呢?当然很有爱,否则她就不会这样恨段,不会把他的劣迹隐私啥啥的长篇累牍地发在网上,导致段振豪事件。如果她不爱段,你干嘛干嘛去,跟老娘无关,大不了离了婚。段的妻子因为段包小三舍得给小三钱而不给自己钱的事情气疯了,她不惜代价,发帖让段成为院士的美梦泡汤,揭露他的不道德行为。如果段娶的是一个三从四德的妻子,或者是宽宏大度的妻子,不跟段计较,段还是“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知名度的科学家”,评上院士也顺理成章。可是段的妻子非要把段闹下来,让他倒霉。这样的恨怎么看都不是这样的理由解释得了的: “做学问之前先要做人,这样的人不适合做院士,否则是对中国科学教育的侮辱” 而是她要泄愤:“择这个时间公布丈夫的事情,就是不希望看到段振豪被评为中科院院士”。她的目的就要实现了,因为不希望段被评为院士的,不会仅是她一个人。单位开始追查:“段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科学家群体和科研机构的声誉和社会形象,同时也反映出该所在对科研人员的教育和监管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该所表示,将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完善各类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批评。段振豪的行为虽然是个人行为和个别现象,但中国科学院一定要以此为戒,在全院范围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完善制度体系,改进监督管理。”
不知道段之前,科学家群体是什么样?社会形象如何?我们一贯认为的中科院形象,是假象还是真象?他们要怎么加强道德教育才能不出现科学家找情人包小三这样的事情?制度体系又要如何才能完善?怎么在科学家下班回家的八小时外进行监督管理?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看来中科院要做的工作太多了。假如段没有找小三的实际行为,或者他妻子不理会他做了什么,他的梦想成真,中科院还是人们印象中的中科院。看来段振豪们在错了单位,生错了时代?不幸是有专长有贡献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知名人士。中国任何一个成功的民营企业家,老板,管你有几个小三,原配也不理会,也管不了,即使想管,也找不到上级告状去,而闹的结果不过是把自己扫地出门,何必呢?闹不好还和某人来个私奔,人家自由呀。而段振豪们不同,他们在重要的单位,有上级主管,有名誉可以被损,有种种光环罩着,一旦找不好妻子,或得罪了知道底细的人,他们的前途就要立刻暗淡下来,光环越大成就越高越倒霉。
看来段振豪们得好好思考反省该怎么样生活了,不结婚可不可以?结婚了不找母老虎一样的妻子行不?找了这样的女人,夹着尾巴做人,拿出做学术的智慧把她安顿好,哄好骗好,行不行?如果太难缠,非弄个鱼死网破,想想后果再行动。可惜他们那个时代的人,要找个理想妻子也不是容易事,年轻时候想荒唐一下不行,只好找一个先替着,才不耽误生活。这样的一个人是否以后还适合自己,不知道。不适合也不好离婚,如果对方执意纠缠,或是自己一时心软,或要顾虑影响,总之情形很复杂,活的不自由不自主。倘若自己达到了爱无力性无力的阶段也就罢了,否则难免要闹出这样的事情来。老默找了小三,人家老婆豁达,离婚给了他一个自由身,找了小三以后人家规矩了,对小三服服帖帖。要是还花心,估计挨巴掌的不是袭击者而是老默自己了,现在老默烦了,干脆连小三也离了,小三没所谓,过的很好。段振豪们不离婚,又要找小三,当然就有代价了。所以段振豪们最好洁身自爱,无欲则刚,如果有欲,离了婚,或等老婆死了再说。或对美女无欲,对事业有欲,等拿下院士再说。唉,我真可怜在科研单位有特殊才能的段振豪们了。
段振豪们的悲剧在于有欲望,所以首先要汲取教训,务必存天理,去人欲。科学家应该是什么样的形象?还是要向人家老杨看齐,有妻子的,专心做学问,不要对女学生、某些女士有非分之想,除非妻子死掉。再耐不住寂寞,也得三思后行,衡量代价,否则弄了个拘留,丢了院士,更让上级主管部门难堪,不好交代。后院起火的,先灭了火再说,弄到这般田地,可惜呀。既然在了那样一个牛X的单位,就忍着点,否则就不要追求什么院士的头衔了,等把科学技术换成大把的钱再说,不要冒领贪污那点可怜的差旅费。或者做到更好,弄到国际知名,可以不尿主管部门单位,更牛一点,牛到人家不好揭你的短处,要蓄意为你遮盖隐私。只是现在这个网络时代,普通人的隐私尚且越来越少,何况名人?
段振豪们,你们要小心呀,谨慎再谨慎。仔细看看你们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拿出自己的聪明才智,认清一切有欲望的后果,三思而行。长点情商,实在要干点别的事儿先忽悠好家里的母老虎,再来外面混。而段振豪们的妻子,想想吧,如果爱,放爱一条生路,于己于人都有利,不是爱人,难道不可以是友人?亲人?他们的过错难道你没有一点责任?如果不爱,何必呢?不管如何,还是孩他爸。聪明人都知道没有一种报复能让人真正得到实惠,得到快感,常常两败俱伤,一损俱损,唇齿相依的人,难道他亡,你不会感到寒冷吗?段振豪们不能不多点情商,请低调,请委婉,请权衡。而段振豪们的妻子,得有点智商,像小三邓女士学学,争取共赢,或者全赢。
段振豪事件的网贴流传
7月9日晚6点44分,名为“我的遭遇24”的网友在天涯论坛上发帖,用长达万言描述其丈夫——中科院“准院士”段振豪包养二奶、小三、小四,并养育了一个私生女。帖子中还配发了几张作为证据的照片和协议书原文。
“我的遭遇24”在文中称,她1987年与段振豪结婚,1989年后夫妻俩一直生活在美国。2001年后,段振豪开始回国参与科研项目,并最终于2007年长期待在国内发展。“段看起来是一个文雅书生,但他风流成性。”“我的遭遇24”说,在两人分居的时间内,段振豪长期与张某红等数名女性保持婚外男女关系,并与蔺某梅生育了一个女儿,还送出了三套房产。作为研究生的张某捷因为与段振豪的不正当关系才顺利拿到学位。
网帖中,“我的遭遇24”贴出了段振豪与蔺某梅及其女儿的合影,以及段振豪与蔺某梅和张某红的两份签字文件。在与张某红的协议中,双方第一条即约定,“双方均认识到婚外男女关系的行为违反了道德范畴,故同意解除双方的男女关系”;在蔺某梅和段振豪于2007年1月21日共同签字摁手印的一份说明中,则写明:因单敬辉(蔺的丈夫)与蔺某梅结婚多年未生育子女,我女儿单某飞系段振豪出于帮忙所生,并注明由段每月付抚养费2000元。
相关网帖出现后,点击率在两天时间攀升至数百万,相关评论超过3万条。昨天,该事件又在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中转发。
网友的评论呈现一边倒的态势,纷纷指责当事人段振豪忘恩负义,对其妻子表示同情。也有一些网友质疑,段是今年第三批中科院院士的候选者,发帖者挑选此时爆料别有用心 。
段振豪事件的其妻态度
曹女士:掌握大量证据
昨天下午3点半左右,记者联系上段振豪的妻子曹女士。她坚称自己在网上所言均为事实,并掌握了段与其3个“情人”之间的大量证据。“既然他要起诉,我奉陪到底,我会在法庭上公布出来。”
曹女士说,选择这个时间公布丈夫的事情,就是不希望看到段振豪被评为中科院院士,“做学问之前先要做人,这样的人不适合做院士,否则是对中国科学教育的侮辱。”她认为,如今,许多海外归国人士的类似行为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国人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
律师出身的曹女士认为,自己的行为对段振豪并不构成侵权。“我只是公布家事,晒伤疤,而且我说的都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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