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语书面语中,“的”是定语的标志,“地”是状语的标志,“得”是补语的标志。在一般情况下,三者的区别是显著的,但有的时候容易用错。下面说说几种容易用错的情况。
先说“的”跟“地”。我们知道,定语的后面写“的”,状语的后面写“地”,一般不会错。有一种情况容易搞错:在偏正词组中,修饰成分是双音节形容词,中心语是双音节动名词(具有名词作用的动词),容易用错。例如“彻底de解决”就属于这种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判定用“的”还是用“地”的方法是:
如果这个词组处于主语或宾语的位置,写“的”,如果处于谓语的位置,写“地”。下面以“彻底de解决”为例来具体说明:
(1)彻底的解决,还需要一些时间。
(2)矛盾得到了彻底的解决。
(3)这个长期困扰我们的难题已经彻底地解决了。
(4)我们必须彻底地解决这个阻碍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
(1)中“彻底de解决”处于主语的位置,(2)中“彻底de解决”处于宾语的位置,所以这两个句子中都用“的”。(3)(4)中“彻底de解决”都处于谓语的位置,所以用“地”。其中(3)“彻底de解决”不带宾语,(4)“彻底de解决”带宾语。
应当注意,有的时候这种偏正词组充当宾语的时候,“的”“地”都能使用,但用“的”跟用“地”意思有细微差别。例如:
(5)他喜欢剧烈的运动。
(6)他喜欢剧烈地运动。
体味一下这两个句子会发现,(5)是说喜欢很用力、动作猛烈的运动项目,也就是说,表明的是喜欢的运动种类。(6)是说喜欢很用力、动作猛烈地进行运动,也就是说,表明的是喜欢的运动方式。这时,要根据表达的意思来细心确定使用“的”还是“地”。
再说“得”跟“的”在使用中易混用的情况。
有的时候,句子里可以用“得”,也可以用“的”,都说得通,不过意思有区别。例如:
(7)快得谁也追不上。
(8)快的谁也追不上。
(7)是述补结构,整个句子是说明“快”的程度。(8)中的“快的”是名词性的“的”字结构,整个句子是主谓结构。这里的“快的”是说话人所指的某个人或事物,例如可以用来指跑步跑得快的人:“参加1500米比赛的运动员不少,慢的落在后面老远,快的谁也追不上,一眨眼就不见了。”
再如:
(9)做得非常好。
(10)做的非常好。
(9)是述补结构,整个句子是对“做”这一行为的结果的说明。同时,也可以看做是对“如意”的程度的说明,是对“好”的程度的判定。因此,这种句子可以看做是“说明结果或程度”。(10)是主谓结构,其中的“做的”是名词性的“的”字结构。这里的“的”字结构是用来指某一事物的,例如可以用来指学生的手工习作:“街上卖的功能单一;同学们自己做的非常好,质量不错,功能多样,样式也很新颖。”
“得”跟“地”也有容易混淆的情况。例如:
(11)高兴得跳起来。
(12)高兴地跳起来。
这两个句子都能成立,但意思有所不同:
(11)是说明当事人的心情,语意侧重在“高兴”。我们可以将其扩展,使意思更显豁,例如:“刘敏听说自己考上了重点大学,高兴得跳了起来。”因此,“高兴得跳起来”是说“高兴”的程度。
(12)是说明“怎么样跳起来”,语意侧重在“跳”,我们可以将其扩展,例如:“王东辉刚到操场,几个同学就邀请他跳绳,王东辉跟同学们一起高兴地跳起来。”所以,“高兴地跳起来”是说“跳起来”时的状态。
因此,需细致地根据表达的意思来选择“得”或“地”。比如,“这次测试,她考de特别出色”中,应该用“得”;“村民们正在紧张de收割麦子”中,应该用“地”。
另外,“应该清醒de认识到”中,“应该”是助动词,充当状语,跟后面的中心语构成状中结构。后面的中心语也是状中结构,因此“清醒”后应该用“地”。
Tips:副词只能做状语,因此副词后面只能出现“地”,不能出现“的”或“得”。
AABB式形容词处于定语的位置时,后面要写“的”,例如“干干净净的衣服”;AABB式形容词处于状语位置时,后面要写“地”,例如“干干净净地洗一洗”;AABB式形容词处于补语的位置时,后面要写“的”,例如“洗得干干净净的”。如果AABB式形容词充当补语,但整个述补结构做状语,后面要写“地”,例如“洗得干干净净地收着”。
(来源:《缺失的语文课——那些被你轻视的常识》 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 杜永道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