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可以组什么词(脂可以组什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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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词汇的感情色彩有三种,即褒义、贬义和中性。在表达交流的过程中,把握好词语的感情色彩,对表达交流的效果来说,十分重要。

我们先从古汉语中的一些词汇来讨论这个话题。

郭沫若先生曾经写过一篇题为《关于宋玉》的文章。他在文中有过这样一段话。他说:“对宋玉首先提出了严正批评的,应该数司马迁。这位对封建秩序不大买账的大历史学家,他在《屈原列传》里面说过这样的话:‘屈原既死之后,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而以赋见称。然皆祖屈原之从容辞令,终莫敢直谏。’”请仔细玩味这几句话吧。司马迁对宋玉、唐勒辈称为‘之徒’,首先就表示了有些鄙屑的意思。他认为,用”之徒“就是对人的一种鄙夷态度,似乎”之徒“就是一个典型的贬义词。

在古代汉语中,”之徒“其实是一个中性词,并无明显的褒贬色彩。所以,这个词既可用于正面人物,亦可用于反面人物。我们从构词的角度来看,“之徒”中的“之”,是用作近指代词的“这(些、伙、帮)”的,虽然这种用法并不常见。《庄子·逍遥游》里讲,鲲鹏扶摇九万里而图南,可蜩与学鸠这两种小鸟却不解而笑之。鲲鹏回答说:“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适百里者,宿春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之二虫又何知!”意思是,你们这两个小虫子又懂什么!《庄子》中的这句话,也是“之”字用于句首的仅见之例。而“之徒”中的“徒”,则为古汉语中,表示人称复数形式的词语,义为“某一类人”。在古汉语中,表示人称复数形式的词还有如“侪(用于第一人称的复数形式,如”吾侪”)、“曹(用于第二人称 的复数形式,如“尔曹”)、“辈”等,相当于今之所谓“我们”、“你们”这类词语。杜甫有诗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所以,“之徒”在古代汉语中原本是没有褒贬色彩的,它只是一个表示人称复数形式的复合代词。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可以佐证上述说法。《史记·淮阴侯列传》:“假令韩信学道谦谦,不伐己功,不矜其能,则庶几哉!于汉家,勋可以比周、召、太公之徒,后世血食矣!”显而易见,司马迁不可能对古代文化的圣人周公、召公及姜太公这类伟人表示鄙夷。还有,《史记·周本纪》:“武王即位,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修文王绪业。”在这里,司马迁也同样用“之徒”,来指称古代的圣人群体。直到宋代,“之徒”一词仍为一个中性词语。南宋洪迈《容斋随笔》卷九《高科得人》中说:“国朝自太平兴国以来,以科举罗天下士,士之策名前列者,或不十年而至公辅。吕文穆文正,张文定公斋贤之徒是也。”从题目及内容中,均可体会其中的褒贬之情,而不可能有鄙夷之情。

但是,词语的褒贬色彩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会随着社会时代的变迁而发生变化。“爪牙”一词,在唐宋之前,一直是一个褒义词。其本义是指动物的尖爪和利牙,因动物吃东西离不开这两样东西的帮助,故又比喻为得力助手或勇夫,乃褒义词。《荀子·劝学》中所谓“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中的“爪牙”,即为其本义。《诗经·小雅·祈父》:“祈父,予王之爪牙。”句中的“爪牙”,即其比喻义,指王之卫士或武臣。

“爪牙”有时亦作形容词用,勇武之义。《国语·越语上》:“夫虽无四方之志忧,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其中“爪牙”即为形容词“勇武”义。到了后来,“爪牙”一词逐渐改变其词义及褒贬色彩。现在,“爪牙”一词已经纯乎为一个贬义词了,指坏人的党羽帮凶。

还有的是由原来的贬义逐步演化为中性词的,如“锻炼”一词。在今天,“锻炼”一词的使用频率极高,“锻炼”似乎蔚然成风。今天的“锻炼”,就是一个中性词。在古代汉语中,“锻炼”一词有三个义项。一是冶炼金属。所谓“锻”,是指把烧红的铁件拿到铁砧上去锤打;所谓“炼”,是指把铁件 放回到炉火中加热加温。这是“锻炼”的字面本义。二是罗织罪名,陷害别人。《后汉书·韦彪传》:“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锻炼之吏,持心近薄。在这个义项上,亦可写作“锻练”。三是比喻在写作中锤炼语句,这个义项,我们今天也不用。这三个义项,第一和第三义项,还是中性词,而第二个义项,则是典型的贬义词了,而我们现在,已经没有了“锻炼”的贬义用法。

在现代汉语中,“之徒”、“之流”、“之辈”这些词语仍在使用,但其词义色彩已为贬义。用的比较多的是“之流”一词。其实,这些词语的基本词义也并未有所改变,只不过是人们在使用的过程中,习惯性地用以指称那些坏人坏事,久而久之,这些词语的感情色彩就发生了变化,这些词也就变为了贬义词。

所以,郭沫若先生以为“之徒”有鄙夷色彩,其实是以古律今,不足为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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