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从何而来?
虚拟货币是央行创造的,宣布其存在,并在账本上追踪。
这些钱通过中央银行购买某物而被投入到货币供应中,然后中央银行“拥有”该物,而该物的卖方拥有这些钱。在美国,我们一般是在二级市场购买国债,也就是说已经有一些人或者实体从财政部购买了。它们已经成为可交易的商品。
将这种虚拟货币投入货币供应的交易是这样发生的:
当央行决定购买国债时,它同时宣布该货币的存在,在分类账中进行跟踪,并将国债的卖方标记为该货币的所有者。但是,除非T债卖方是商业银行,否则T债卖方会告诉央行他们用的是哪家商业银行,央行会把钱“汇”给那家具体的商业银行。我们的意思是,央行有这个具体数额的账本,现在是由T债卖方商业银行“拥有”的。这笔钱只存在于中央银行的记录中,但中央银行的记录(以及该特定商业银行的记录)反映了该商业银行拥有这笔钱。
商业银行的记录还将显示,国债卖家现在拥有的资产数量称为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资产,不是钱。它的价值是基于商业银行对存款人(即国债卖方)的债务。
所以本质上,所发生的事情是,作为对T债券的支付,央行为T债券卖方购买了一种叫做银行存款的资产,同时将虚拟货币的所有权转移给商业银行,并调整其记录以反映这一点。
商业银行拥有的钱是商业银行所谓储备的一部分,通常是其中最大的一部分。基本上,商业银行的储备是他们拥有的数量。(他们的储备还包括他们拥有的任何纸币或硬币)。
因此,当他们说“美联储持有的商业银行储备”时,他们通常指的是虚拟货币。
如果需要,所有虚拟货币都可以转换成实体货币。因此,举例来说,如果我去一家(商业)银行提取一些现金,发生的情况是,该银行已经使用了一些实物货币(其金库中的现金)来偿还对我的一些债务。
可能我刚兑现的具体存款金额最初是通过电子转账建立的,电子转账把这笔钱的所有权交给我的商业银行,换取银行增加我存款账户的价值。然而,当银行向储户偿还债务时,它可以使用它拥有的任何货币和属于它的储备的任何货币来支付储户。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要实物货币,硬币或纸币,所以它必须从实物货币供应中支付给我。
在其他情况下,例如,如果我希望我的存款帐户由另一家银行持有,或者如果我想用电子方式付款给某人买东西,我可以使用虚拟货币进行支付,其所有权从我的银行转移到另一家银行,卖家的物品库.或者是我想把账户转到的那个。而那些商业银行记录会记录我(或者在另一种情况下,货物卖方)有同样数额的资产叫做银行存款,原账户显示的银行存款会减少同样的数额。
最后,一个跟踪哪家具体商业银行在央行有多少虚拟货币的会计。
所以这就是虚拟货币的来源,虽然它经常被用来“住”在央行。
这些我都在我的书中讨论过,包括如何使用虚拟货币进行消费:
开明资本主义:凯恩斯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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