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合作模式(光伏合作的三种方式)

昕阳小编 706 0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模式一般有几种?

你好,分二种:一种是全额上网,就是发的电全部卖给国家电网,自己用电再从电网购买;二种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是说发的电自己先用,用不了的再卖给国家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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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模式有几种?

根据目前政策及业务规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模式有以下三种模式:

(1)全部自用:光伏设备发电的电量全部自用,不进行并网;

(2)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光伏设备发电的电量,部分电量自用,剩余电量进行并网;

(3)全额上网:光伏设备发电的电量全部并网。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有哪些建设和商业模式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以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如果业主具有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所有权可以采取自建方式,业主出资建设,业主获得收益;如果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所有人非统一主体时,项目单位与建筑物及设施的所有人签订建筑物及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视经营方式与电力用户签订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协议。

模式一:以园区为单位,集中连片开发模式;

建议:

1、采用园区内统一开发模式。单个工厂屋顶开发费用高,建议采取“园区屋顶、集中开发”的模式,即集中连片区域由单一开发商统一开发,体现规模性、规范性、展示性;多样多元推进示范应用,建设模式以屋顶为主,兼顾路灯、户外棚体等。

2、管委会出面统一管理屋顶。对已建成的厂房等建筑物,充分发挥管委会引导、协调作用,统一管理园区内有条件的建筑物屋顶,通过组织屋顶企业业主现场参观、提高企业有序用电等级、优先办理新增用电容量等举措,提前与屋顶企业签订安装光伏电站协议,统一实现光伏发电系统的覆盖。对新建建筑,提前配套分布式光伏的设计和安装、并网等。

3、光伏物业公司统一电站管理。由园区管委会、开发商(或加上电网)成立专业光伏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辖区内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网对接工作、电费结算、运行维护等服务工作,一旦业主出现用电波动,可以尽快找到新的用电户,最大程度上保障分布式光伏的经济性,彻底解决电费收缴难、常期运营预期收益不确定等问题。

4、国有大型电力开发商等具有较强融资能力的公司,可以直接向政策银行贷款,以获取尽可能低息、长期的融资支持。而民营企业等其它投资机构可成立“专业投资实体”,以股权基金或投资公司的形式,从公有、私营机构或社会民众等多元化投资主体吸引资金投资分布式电站的建设。引导国内分布式市场逐步由实体项目层面的商业模式转变为聚焦于开发、融资和运营一体化,实现实业与资本相融合的商业模式。应用受到认可的PPA和融资租赁模式引入更多长期资本。

模式二:节能服务公司为主,分散零散开发模式;

建议:

1、中小型电力开发商和节能服务公司很难参与第一种集中连片的开发模式,由于规模较小,也较少采取与地方政府和电网合作或合资的模式。但为鼓励分布式光伏的应用和屋顶资源的有效利用,我们仍需要为中小型电力开发商、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业主营造良好的市场应用条件和配套机制。

2、为解决融资难问题,可借鉴佛山三水案例中应用的“统借统还——融资平台”的模式,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在试点地区,成立以企业信用为基础,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为核心的融资平台。政策性银行向具备借款资格和承贷能力的融资平台提供授信,或鼓励大型光伏企业参与并承担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则以委托贷款等有效的资金运作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融资支持。

3、针对中小型企业一次性投入成本过高的情况,可配套初装费用补贴(包括设备补贴和工程补贴),可按照装机规模采用阶梯补贴方式,鼓励屋顶资源的使用效率。此外,鼓励地方出台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并在税收优惠上进行调整。

4、上网电量的统一消纳和协调。分散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装机规模较小,部分地区负荷主要集中在夜间,日间自用电量较小,导致项目可获收益相对较差。建议电网以“高于脱硫标杆电价,低于销售电价”的价格收购分布式光伏的上网电量。

皇明公司提供全方位光伏电站服务。

以上文章内容就是对分布式光伏合作模式和光伏合作的三种方式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标签: 分布式光伏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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