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和法是怎么计提折旧的?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额=折旧基数×逐年递减的折旧率=(原值-预计净残值)×尚可使用的年限/1+2+?+n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吧:
2007年12月,长江公司购入一台设备,当月投入使用。该设备的原值为158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8000元。
第一年年折旧额=(158000-8000)×5/(1+2+3+4+5)=50000(元)
第二年年折旧额=(158000-8000)×4/(1+2+3+4+5)=40000(元)
第三年年折旧额=(158000-8000)×3/(1+2+3+4+5)=30000(元)
第四年年折旧额=(158000-8000)×2/(1+2+3+4+5)=20000(元)
第五年年折旧额=(158000-8000)×1/(1+2+3+4+5)=10000(元)
扩展资料:
年数总和法,是指用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称为折旧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总和年限法、折旧年限积数法、年数比率法、级数递减法或年限合计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一种。
年数总和法的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固定资产: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年数总和法
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额×100%
【补充例题•计算题】
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2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预计净残值为200元。假如采用年数总和法,每年折旧额的计算如下:
【正确答案】
第一年折旧额=(20000-200)×5/15=6600(元);
第二年折旧额=(20000-200)×4/15=5280(元);
第三年折旧额=(20000-200)×3/15=3960(元);
第四年折旧额=(20000-200)×2/15=2640(元);
第五年折旧额=(20000-200)×1/15=1320(元)。
第一年: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账面价值-计税基础=437500-375000=62500
假设第一年利润总额为x1
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x1*25%
贷:应缴税费-应缴递延所得税负债(x1-62500)*25%
递延所得税负债62500*25%
第二年以后以此类推,先求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然后求出递延所得税负债,最后求出应缴所得税。
扩展资料: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预计净残值是在减少或者处置固定资产时确定的预计净残值率与原值的乘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内资企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统一为5%,;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一般为10%。此项数据系统会根据选定的固定资产类别,按类别中预定的预计净残值率计算。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计净残值
年限总和法折旧
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为“折旧年限积数法”,它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是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种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使用年限法、工作量法以及加速折旧法。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选择正确的折旧方法。
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公式:年折旧率=该年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
应计折旧额=原值-净残值-减值准备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公式
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则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4、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5、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期间,照提折旧。
年数总和法是怎么计提折旧的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残值)_可使用年数÷使用年数的序数之和
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公式:年折旧率=该年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
年折旧率=该年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 年折旧额=应计提折旧总额×年折旧率
有一台设备,原值78000元,预计残值2000元,预计可用4年,试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每年折旧额。
年数总和=1+2+3+4=10
第一年=(78000-2000)×(4/10)=30400
第二年=(78000-2000)×(3/10)=22800
第三年=(78000-2000)×(2/10)=15200
第四年=(78000-2000)×(1/10)=7600
扩展资料:
年数总和法的优缺点:
优点:因资产的原始成本在早期获取收入过程中所耗用的要比后期大,因此早期折旧费应大于后期。还有,资产的净收入在后期要少于早期,即使不计利息成本,资产净收入的减少。因此,加速折旧法在使用上是合理的,也是最趋于现金收支规律的一种方法。
缺点:对影响折旧分配需要考虑的因素也不能完全考虑并体现。
年数总和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一种。它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年数总和法的适用范围: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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