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假期交易时间表:
一、2022年4月1日(周五)晚不进行夜盘交易。
二。2022年4月2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二)闭馆。
三。2022年4月6日(星期三)08:55-09:00,所有期货和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关于2022年清明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国政函[2022]146号
成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清明节期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1.自2022年3月31日结算时起,普麦、强麦、早籼稻、粳稻、晚籼稻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PTA、菜籽油、菜籽粕、甲醇、苹果、尿素、短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调整为9%;其中,苹果期货2205、尿素期货2205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8%,菜籽粕期货2205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5%,菜籽粕期货2207、2208、2209、2211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2%。
二。2022年4月6日复牌后,普麦、强麦、早籼稻、粳稻、晚籼稻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无涨跌停板的单边市首个交易日结算日起15%;苹果期货2210合约、植物油期货2209合约、尿素期货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为9%;PTA 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涨跌停板为7%。其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的水平。
按照本规则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头寸的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加强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3月29日
关于2022年清明节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幅度的通知
大商发[2022]176号
成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清明节休市前后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作如下调整:
自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结算起,铁矿石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1%,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3%;
豆粕期货合约波动幅度限制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
豆油期货合约波动幅度限制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
棕榈油期货合约波动幅度限制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1%;
玉米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2%;
玉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7%,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
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2%;
其他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变。
2022年4月6日(星期三)复牌后,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结算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进行以下调整,不存在单边连续报价涨跌幅限制:
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1%;铁矿石、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乙二醇和液化石油气
注:大豆二号期货B2205合约、豆粕期货M2205和M2209合约、豆油期货Y2205合约、玉米淀粉期货CS2205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12%不变;棕榈油P2205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13%不变;铁矿石期货I2205和I2209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在15%不变。
上述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目前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的,以两者中较大的幅度和较高的水平为准。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3月29日
关于2022年清明节期间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一期[2022]第95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2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一期〔2021〕193号),清明节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2022年4月6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天然橡胶、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年3月29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2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22〕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2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1〕62号),现对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2022年4月6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所有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