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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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投资基金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持续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日常关连/持续关连交易表现的检讨程序   

  

  2020年3月30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连董事李兴佳、关联/连监事曹宗元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表示,经审查,《关于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关连交易价格公允。关联/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增长,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额度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持续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测算和调整。   

  

  2019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在上述议案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严格执行交易。详情如下:   

  

  1.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系人的日常关联交易。   

  

  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注:2019年流入本集团的现金净额总额主要是本集团认购中原信托发行的理财产品的收入,流出本集团的现金净额总额主要是本集团认购中原信托发行的理财产品的金额。   

  

  2)证券和金融服务   

  

  

  

  2.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中心”)的持续关联交易   

  

  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注:2019年流入本集团的现金净额总额主要是股权中心认购本集团发行的金融产品的金额和本集团设立的基金的投资金额。流出本集团的现金净额总额主要是股权中心认购本集团发行的金融产品的收入。   

  

  2)证券和金融服务   

  

  

  

  三。预计2020年的每日关联/持续关联交易   

  

  参照我公司近年来的关联方/关联交易发展情况,结合我公司2020年的业务发展需要,对我公司2020年的日常关联方/持续关联交易进行预测如下:   

  

  1.预计与投资集团、其子公司和联系人的日常相关/持续关联交易。   

  

  注:2020年预计流入本集团的现金净额总额主要是本集团认购中原信托发行的理财产品的收入,流出本集团的现金净额总额主要是本集团认购中原信托发行的理财产品的金额。   

  

  2.与股权中心的预期持续关联交易   

  

  注:2020年,预计流入本集团的净现金流量主要为0   

  

  投资集团持有公司21.2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并持有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和河南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投资集团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点:郑州市农业东路41号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新勇。   

  

  注册资本:12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产品和原材料销售(国家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须经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   

  

  2.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郑州市商业外环路24号   

  

  法定代表人:崔泽军。   

  

  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资金信托;动产信托;房地产信托;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资产重组、并购、项目融资、企业融资、财务咨询等业务;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委托。   

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股权中心

  

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1.27%股权。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1)条,投资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连人士。同时,投资集团持有股权中心10%的股权,而且股权中心为公司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6条,股权中心为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

  

公司名称: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

  

法定代表人:赵继增

  

注册资本:3.5亿元

  

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资产的登记、托管、挂牌、转让和融资等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企业推介、企业展示、培训和咨询服务。

  

三、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监管部门允许交易的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上述各项证券和金融产品的市场费率一般在市场上具有透明度及标准化。就该等产品或交易所收取的佣金及收费应参照现行市场费率,或按类似产品或交易类型一般适用于独立对手方的市场费率按公平协商确定。

  

(二)证券及金融服务

  

证券和金融服务交易包括本公司与关联/连人之间互相提供的监管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及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经纪、资产管理、代销金融产品等服务等。上述各项证券和金融服务的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经公平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标签: 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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