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后很麻烦(申请财产保全很麻烦吗?)

昕阳小编 255 0

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一般会以什么措施来保全哪些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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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请的财产保全,都一个星期了怎么还没动静

因为这个狗屁系统很垃圾。就算法官内网反馈了,经常也因为这个那个操作说搞不了。生气

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后还需要哪些程序

你需要向法院提交:1、保全申请书;2、需要保全的财产资料,提供得越详细越好,无法提供可以提供线索申请法院查询;3、担保书及担保物资料。法院在查封对方的财产时,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保证申请错误时对方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

财产保全有查封、冻结、扣押等方式;如果是对房屋进行保全,则是在产权监理处做出查封登记,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对房屋进行出售,但不影响一般使用;如果是银行存款,则予以冻结,该存款无法取出,但不影响其应得利息。扣押是针对一些动产,法院扣押后指定保管,不过扣押这种方式使用得较少,因为要承担保管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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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全财产流程需要多久

依据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保全要多少时间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不是紧急情况的,法院在收到五日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的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被申请财产保全后怎么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 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申请财产保全后很麻烦

申请财产保全解除一种是提供担保,让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另一种是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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