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顺序(公司净利润分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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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顺序

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对于“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的理解”,举通俗例子说明:

某公司注资100万元,2013年核算亏损30万,此时法定公积金为20万,弥补亏损后剩0万;2014年年底核算利润20万,此时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为0万很明显不能弥补2013年剩余的亏损10万,这时候就要先从2014年利润中弥补去年的损失,再从10万中提取法定公积金。

扩展资料:

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坚持法定利润分配程序,不能以企业资本分配利润,不能当年无利润而动用以前年度留存收益分配利润等,都是企业利润分配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定。

相关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本保全约束:规定公司不能用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发放股利,目的在于维持企业资本的完整性,保护企业完整的产权基础,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2、资本积累约束:规定公司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和基数提取各种公积金。另外,它要求在进行股利分配时,一般应当贯彻“无利不分”的原则

3、超额累积利润约束:如果公司为了避税而使得盈余的保留大大超过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的投资需求时,将被加征额外的税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利润分配

简述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提取法定公益金。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提取的公益金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

(3)向投资人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需要指出,不同所有制形式和经营形式的企业都应遵循上述分配顺序。但股份有限公司有其特殊性,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之后,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

另外,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需要指出,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扩展资料: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利润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利润分配的顺序: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是,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同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企业的利润分配顺序是什么

企业的利润分配顺序:

1、 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 (通常为年度) 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七个顺序

关于利润分配的七个顺序如下:

1、弥补以前期间的亏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企业5年内的亏损,可以通过以后期间的税前利润弥补。

2、提取所得税费用,根据结转的“本年利润”扣除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以后的余额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得出税后利润(净利润),具体账务处理为:借:所得税费用。贷:本年利润。将税后利润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在分配税后利润之前,需要先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企业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的基础上,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根据企业发展资金需求提取一定的任意盈余公积。具体分录: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5年以上的亏损弥补:企业5年以上的亏损,需要通过税后利润来弥补,企业可以选择通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补亏。盈余公积补亏会计分录: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用未分配利润补亏无需额外账务处理,企业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本身账务上就体现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

6、分配优先股股东股利:优先股股利优先于分配税后利润,具体账务处理:借: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贷:应付股利——优先股股利

7、分配普通股股东股利: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贷: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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